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(DIP)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(试行)的通知

2021-07-15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:

现将《按病种分值付费(DIP)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

2021年5月20日

按病种分值付费(DIP)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