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7-15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:
现将《按病种分值付费(DIP)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
2021年5月20日
按病种分值付费(DIP)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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